在中国,假释的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监狱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记录、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等。
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罪犯进行审理。
审理后,如果认为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并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将依法作出假释裁定。
假释裁定书将送达服刑人所在的劳改单位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
如准予假释,将注明假释的起止日期,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假释的条件主要包括: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需要注意的是,假释的决定还需考虑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此外,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以上流程和条件均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