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65条主要规定了 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权问题。具体来说,该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的管辖法院:
专属管辖:
对于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帮助他们在发生纠纷时确定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