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逃税的处理方式如下:
公安机关在接到逃税案件线索时,应首先核实是否已有税务机关下达的追缴通知。如果没有,应将案件退回税务机关,要求其依法处理。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也应审查税务机关是否已经下达追缴通知。如果没有,应建议公安机关退回税务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税务机关可以对逃税行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通常为不缴纳或者少缴税款金额的50%以上至五倍以下。
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从银行账户中扣取款项、冻结名下资产等。
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积极配合调查: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以争取宽大处理。
法律咨询:在面临逃税指控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
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防止逃税行为的发生。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具体案件的处理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