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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被辞退

认定被辞退通常需要以下证据:

离职证明:

如果离职证明中明确写明“被单位辞退”,则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工作交接单:

如果在工作交接单中注明“辞退”字样,也可以作为证据。

录音证据:

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负责人通话的录音,尤其是清晰表达辞退意思的录音。

书面证据:

如短信、邮件、微信等明确表达辞退意思的书面沟通记录。

其他证据:

任何其他可以证明劳动者被辞退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辞退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可能获得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证明被辞退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持有相关证据而不提供,用人单位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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