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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有哪些类型

善意取得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无权处分人转让财产:

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

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

合理的价格转让:

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

物权变动行为:

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即不动产或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或已登记。

第三人取得占有或登记:

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经登记。

标的物限于动产或不动产:

善意取得的标的物不仅限于法律允许流转的动产,对不动产也适用这一制度。

排除非法占有人:

其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适用这一制度。

这些情形共同构成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框架,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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