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关闭时,员工可以获得的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员工在工厂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员工未休的年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支付相应工资。
结清员工在职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
支付员工至关闭日期为止的工资和应得奖金。
提供职业培训或再就业指导服务。
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员工,如孕妇、工伤员工等,按照法律规定给予额外补偿。
可能包括企业欠发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补偿措施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减轻因工厂关闭而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受到工厂财务状况、地区差异以及员工个人情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