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有一定情形而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以下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就离婚案件中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等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企业法人破产负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刑事诉讼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等情形。
建议:在申请再审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确保符合再审的适用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