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权出让是指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一过程体现了国家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智慧和远见,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原则的具体实践,也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实现土地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包括:
只能是国家。
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期限有限,并需遵守一定的条件。
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等。通过这些方式,国家能够有效地管理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价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