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是按照 累计预扣法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预扣率表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确定,分为多个级数,每个级数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在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时,需要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劳动者实际到手的工资为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扣税金额。
公式为: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 缴税。
示例计算
假设某居民个人每月收入为10000元,其中“五险一金”为20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累计收入 = 10000元/月 × 12个月 = 120000元
累计免税收入 = 0元
累计减除费用 = 5000元/月 × 12个月 = 60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 = 2000元/月 × 12个月 = 240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0元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0元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元 - 0元 - 60000元 - 24000元 - 0元 - 0元 = 36000元
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查找适用的预扣率表,假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36000元 × 10% - 2520元) - 0元 - 0元 = 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