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道路的限高标准为 3.5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此外,乡村道路没有规定要限高,但一般农村道路限高通行高度为3.5米,并且严禁超高车辆擅自在限高路段通行。确需通行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乡村道路的限高标准为3.5米,但在特定情况下,如通过公路的农用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需要提高限高标准的车辆,可以适当提高限高。同时,建设者和管理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并加强巡查和管理,确保乡村公路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