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类型的企业或项目通常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
大型工业项目,如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工业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铁路、大型桥梁、隧道等。
中小型工业项目,如纺织、食品加工、轻工制造等。
商业设施,如大型商场、酒店、办公楼等。
对环境影响很小的服务业项目或小型建设项目。
化工企业、石油企业、矿业企业等,因为它们的生产活动通常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和废弃物。
当企业需要进行土地开发、建设或改建时,应该对土地利用变更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
销售服务型企业(如软件开发、物业管理、食品销售等)通常不涉及环评,除非它们有实验室或排污设施。
仅有涂装工艺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单纯机械加工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于家庭作坊和商铺门店也不纳入环评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需要进行环评,还需参照当地环保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如果您有更详细的情况需要咨询,请提供具体信息,以便给出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