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 不属于雇佣关系。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为他人处理事务从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具有无偿性,而雇佣关系则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为对方提供劳务,由对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具有有偿性。
在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伤,被帮工人应给予一定的补偿,而不是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帮工关系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互助行为,帮工人往往是出于情谊或其他原因而提供劳务,不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驱动。
因此,帮工关系与雇佣关系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存在经济利益交换以及劳动关系的隶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