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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怎么转入公司

档案转入公司的一般流程如下:

办理入职手续

个人跨地区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后,其档案可以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之间直接办理转递手续。

开具调档函

可以直接让新公司开具调档函,然后到原档案存放处去转档。调档函是档案转移的重要文件,需要妥善保管。

原单位离职手续

在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算工资和福利等,并填写档案转移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档案审核与转移

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档案和相关材料,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材料不全的退回原单位补充材料;不符合接收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新工作单位收到原工作单位提供的档案转移函或档案移交单等证明文件后,进行档案确认和登记,并进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工作。

档案移交与确认

档案在原单位办理接收函后,需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档案袋随后被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并由原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出单位意见栏公章。

最后,携带《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公章后移送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档案转移过程中应严格履行转递手续,严禁以私人名义提取和保管人事档案。档案转出时须先结清托管服务费。

档案转入新单位后,新单位需在一定时间内(如15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确保档案及时到位。

建议:

在办理档案转移时,建议提前与原单位和新单位的人事部门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或流程错误导致档案转移失败。

如果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也需要先联系人才市场,确认档案所在机构名称后,再由新单位开具调档函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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