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的时限如下:
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而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工会有责任帮助受伤害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申请,申请时限同样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综合以上信息,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的总时限为 60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建议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及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