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利益,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于侵犯财产罪的一种。
抢夺罪的客观要件包括:
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实施抢夺行为的动机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即行为人在被害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公然使用有形力夺取财物。
夺取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抢夺罪的处罚根据抢夺数额的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数额较大的抢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抢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抢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抢夺行为导致被害人跌倒摔伤或死亡,虽然不成立抢劫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并根据具体情况从一重论处或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携带凶器抢夺,则应以抢劫罪论处。
综上所述,抢夺罪是一种严重的侵犯财产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