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委托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
法人: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委托书文本:
明确授权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委托原因、权限、期限等
3.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涉及不动产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其他财产关系:股票、银行存折等财产权利证明
4. 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
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手持身份证和委托书的半身照片
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5. 如是转委托公证,还需提供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公证处的要求和委托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公证处咨询最新的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