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通常需要提前 15天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申请书
结婚证
准生证
身份证
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
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以便顺利申请产假。
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确保产假申请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