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走了医保,应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员工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工伤,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票据。如果单位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及时,员工可以自己或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一旦发现工伤医疗费用已经通过医保支付,应立即停止使用医保进行支付,并向医保部门详细陈述情况和缘由。
员工或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准备相关文件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提出申请。
在工伤认定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重新核算,确保工伤赔偿中医疗费用的部分得到妥善处理。这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及后续的工伤赔偿,但需要及时退还社会保险金。
认定为工伤之后,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是不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因此,即使工伤走了医保,产生的费用仍然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走了医保后,如果继续违规申请工伤保险报销,社保部门会责令退回被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相应支出,并对两头申请报销的人员进行被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相应罚款。
及时与单位及社保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通过后,医疗费用将重新核算,确保工伤赔偿准确无误。同时,需要退还已经通过医保支付的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工伤医疗费用得到妥善处理,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