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失信人员的原因主要包括: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
未按照规定报告个人财产状况。
不遵守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个人或企业将面临诸如限制高消费、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法律制裁,并可能影响其信用记录。失信信息通常会在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对失信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