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的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在辽宁沈阳举行。
活动现场,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吉林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共建“信用东北”框架协议》,宣读《共建“信用东北”倡议书》,发布“信用东北”专属LOGO,启动辽宁省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
据悉,2023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共建“信用长三角”、共建“信用大湾区”、共建“信用成渝”,通过构建信用共治生态圈,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立跨区域信用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有力支撑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共建“信用东北”是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又一创新实践。
据介绍,共建“信用东北”聚焦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地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共治、市场监管协同、制度规则互认、监管创新共用等目标,着力构建东北经济圈信用监管一体化体系。重点通过建设辽宁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增强数据交互使用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研究“政校合作”,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分析和运用质量;研究制定市场监管信用合规指引,助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工作规范、全面推行监管工作清单化管理等,推动监管规则统一;探索组建信用分析GIS平台,提升区域企业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预警能力;创新“智慧+信用”监管,拓展信用便民服务、监管场景,更好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