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广州市交警部门公布新增的19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详见下图表)。接下来,这些“电子眼”将对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点位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交宣
【作者】 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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