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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有什么地

村民拥有的土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宅基地:

这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房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基本农田用地:

这是用于种植粮食和其他农作物的土地,属于农村土地的一部分,农民可以承包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

包括村属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所占用的土地,这些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有权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

自留地:

农业集体化后,集体经济组织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用于种植作物或养殖。

自留山:

农业集体化后,集体经济组织划配给社员个人长期使用的山地,用于栽种树木或摘取柴草。

总结:

村民拥有的土地主要包括宅基地、基本农田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自留地和自留山。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归村民所有,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管理。村民在使用这些土地时,需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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