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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部队评残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个人要求评残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入伍时间、退伍时间、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原因及详细经过,以及在部队未评残的原因或残情恶化的情形。

2. 评定者原部队团(旅)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致残疾因果的证明原件。

3. 现役军人在部队系统医院住院治疗的原始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4. 身份证、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

5. 相关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以便专家对伤情进行准确评估。

6. 《军人申请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审查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团以上单位党委研究评残情况记录复印件、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调查认定证明、落实公示制度的照片或截图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红底彩色照片、加盖经治医院病案室和医务部(处)公章的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近半年内3次以上相关检查结果及后续治疗病历等医疗文件。

7. 如果是因战因公受伤,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执行公务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协议书、民事判决书、医疗事故鉴定书等证明材料。

8. 对于在多个医院就诊的,须提交首次和末次住院病历。

9.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申请人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的对申请人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原因及详细经过或残情恶化情形的书面意见。

10. 两个以上作为直接见证人的战友提供的能够直接证明申请人因战因公负伤情形的证明材料,及直接见证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见证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请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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