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吃店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到当地工商所登记名称,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拿到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后,凭这两个证及房屋租赁证明和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到辖区环保局相关部门申请,部门受理后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指导。
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
在开业之前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拿到营业执照后,去地税、国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需要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
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需要取得健康证,店员都要有健康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如果小吃店使用进口食材,需要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建议:
办理证件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环保、卫生、消防和税务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小吃店能够顺利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