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方案。
剩余财产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和公司债务。
清算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通常情况下,夫妻婚内债权债务需要双方各自承担相同比例。
如有事先约定或后期商议,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平的分配方式。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破产财产分配应以货币方式进行,除非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
债权人需取得执行依据,如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并及时申报债权。
法院根据债权类型统计并确定分配方案。
首封债权人可适度提高分配比例,但通常不超过平均债权比例的15%-20%。
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有担保物的按担保物成立顺序清偿,无担保物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先后顺序依次受偿。
以上是债权分配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情况,具体分配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如果您有更详细的情况需要咨询,请提供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