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申请步骤
打开“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
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立即申请。
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
申领完成后,可以在“我的—我的办件”中查询申领进度。
如需要帮助,可以点击服务页面右侧的【线上帮办】,输入您遇到的问题。
申领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准备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符合要求。
以上信息提供了详细的生育险申请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