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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执行多久取消

失信被执行人的解除时间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除失信名单的一般情况:

基本解除条件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的最低解除期限为两年。这一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延长解除条件

如果被执行人在两年内没有解除失信,并且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失信期限可以延长:

使用暴力或威胁方法抗拒执行,情节严重。

存在多项失信行为。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在接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法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失信信息。

特殊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在失信期间履行了所有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执行信息公开

相关信息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申请执行人亦可查阅。如果发现期限低于两年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反馈相关情况,并请求延长期限。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的解除时间通常为两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积极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可以提前或延长解除时间。法院在接到相关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撤销失信信息。

建议

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义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或采取其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以便尽早解除失信状态。

申请执行人应密切关注失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并在发现期限异常时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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