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禁止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
禁止全部肢解分包。
禁止主体工程分包。
禁止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劳务分包除外)。
劳务分包主要范围包括13种对象,本质上是劳务作业,不属于工程分包,对工程质量不需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分包人不能直接向发包人追索劳务报酬。
总分包双方关于待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再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约定合法有效。
总包人应对建设单位未就分包工程付款事负举证义务,举证不能或无法区分则应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若总包人怠于行使到期工程款债权,分包人可提起代位权诉讼。
分包工程需通过单项验收,若无特别约定,分包人享有工程价款求偿权,发包人应当提前支付。
工程保修期仍从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算。
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发包人仅负依合同付款义务。
实际施工人没有相应资质承接工程,具有明显过错,合同无效,不应获得比有效合同更多的利益。
当合同无效时,双方自行达成的结算有效。
母公司将其承揽的工程交由独立法人子公司施工,母公司收取管理费,其债务履行的资质和能力均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没有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宜认定为分包或转包,应定性为特殊内部组织管理关系。
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国内规定要求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人分包建设工程的,除总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征得发包人同意。
总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非主要部分或专业项目可分包给符合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但某些特殊专业技术作业除外。
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商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的比例通常不会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具体比例因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
包括总承包方将除主体结构以外的部份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
总承包方将人工及耗材部分,即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合法劳务公司。
包括行业垄断项目(如消防、煤气等)、特殊专业项目(如手术室、金库等)及专业性较强项目(如网架、钢结构等)。
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意思表示要件:分包合同需双方真实、自愿地表达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程承包人需向分包人提供相关证件、批件及资料,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提供设备和设施,并承担费用。
专业分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并提供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
分包进场后,应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全面交底和制度考核。
分包参与方案研讨,征求分包商的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复投入。
对主要劳务班组的价格进行摸底,防止班组成本异常。
所有经济签证实行“日清月结、月度封存”制度,定期审核。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量,避免过程超付。
尽量减少垄断行业的施工范围,争取业主支持采用公用支架。
综上所述,工程分包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涉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