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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利机构有哪些

国家权力机关包括以下几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立法权,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外的其他法律。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行政机关:

即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执行法律的规定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审判机关:

包括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案件,行使司法权。

检察机关:

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行使检察权。

军事机关:

包括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各级军事领导机构,负责国家的军事事务。

这些机关共同构成了国家的权力体系,通过各自的职能和相互制约与平衡,确保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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