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续签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居住证原件;
3. 合法居所证明,具体包括:
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借住他人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同意居住确认书;
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学校)的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请注意,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续期手续。如果有居住地址变更,需要先确认新住所所属的派出所,并提前电话咨询所需携带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