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出生医学证明:由医院或出生地卫生机构提供,确认子女的出生信息。
父母户口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时,需提供相应一方的户口簿。
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需出具说明,可以为父母一方书面签字的声明或所在村委会、社区的证明材料。
亲子鉴定证明(随父落户时需提供):需前往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办理户籍登记。公安机关将在核查材料后,依法完成户籍登记。
公安机关将核实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若符合条件,即可为子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保障其依法享有的户籍权利。
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是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留好收据。然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子女的父母需要准备双方的书面申请、户口簿、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口地上户。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或离婚、丧偶证明)等。
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建议: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操作可能有所差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确认需要上交的材料,避免遗漏。
如果孩子需要随父亲落户,而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父亲信息,则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