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允许夜间施工的情况包括:
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连续作业、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公共安全,可以进行必要的施工操作。
因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或其他特殊需求,确实需要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的证明,确保施工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夜间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并且需要公告附近居民,以减少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此外,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
综上所述,环保部门允许夜间施工主要是出于特殊需要的考虑,并且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施工行为合法、合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