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嫌的罪名主要包括 行贿罪和洗钱罪。具体来说,他涉嫌代表中国一家能源公司(中国华信)向非洲两个国家的高官行贿数百万美元,部分汇款通过美国银行系统完成,从而触犯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此外,他还被指控参与洗钱活动,以掩盖其行贿行为的非法性质。
何志平在美国被捕后,经历了多次法律程序,包括被捕、起诉、审判和判决。最终,他在2018年被纽约联邦法院裁定七项罪名成立,其中包括违反《海外反腐败法》、密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国际洗钱罪等。2019年3月25日,他被判处三年监禁及罚款40万美元。2020年6月8日,何志平出狱。
综上所述,何志平的主要罪名是行贿罪和洗钱罪,他因此被判刑并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