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标准通常根据不同的贫困线定义和计算方式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贫困标准: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年人均纯收入在628至865元之间。
年人均纯收入在866至1205元之间。
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划定的贫困线为人均日生活费用1美元。
在中国,自1985年以来多次调整贫困线标准,例如:
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
1991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下。
1994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
2000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00元以下。
某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贫困线标准,例如: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10年不变价)。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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