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执业,以及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具体构成非法行医的情形包括:
无证诊所,即通常所说的“黑诊所”。
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药店无证“坐堂行医”。
商家企业违法聘请所谓“专家”开展“义诊”,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
医务人员在家中私诊。
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个人或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
非法行医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对就诊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