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的长短,医疗期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
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病假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企业员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工伤需要治疗的,企业也会酌情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
包括一次性救济金、职工平均工资两个月、亲属有两人的为本人工资的九个月等。
非因工残废救济费: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
这些待遇旨在确保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和生活补偿,减轻其经济负担,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