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具体包括:
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确保个人尊严、自由和平等。
涉及婚姻、离婚、抚养、继承等家庭法律关系,规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亲属关系等法律制度。
规定个人和组织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所有权、占有、使用、处分等法律规定。
规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涉及违约赔偿、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
规定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各种法律行为,如合同、赠与、遗赠等,涉及合同成立、效力、解释等法律规定。
包括见义勇为免责、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禁止高利放贷等。
民法还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原则: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