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带行驶证的处罚标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为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1分。
如果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单纯未携带驾驶证,同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1分。
建议
为了避免处罚,建议驾驶人在上路前务必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忘记携带,可以先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然后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