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主要是指在 民事领域中,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这些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如未按时偿还债务、未按时履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等。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
利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未按要求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
在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下仍进行高消费等行为。
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人员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违法行为。然而,如果失信人员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仍有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抗拒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转化为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主要属于民事领域中的信用惩戒对象,其行为可能涉及合同纠纷、执行难等问题,但不等同于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