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从被逮捕到最终判刑的时间长度并不是固定的,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一般规律:
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个月。然而,在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综合上述各阶段的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最终判刑,一般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特别重大或复杂,可能会延长至七个月甚至更长。
因此,抓捕后一般会在 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判刑,但具体时间长度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