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什么不能背书转让吗

汇票被拒绝承兑:

持票人不得将得不到承兑的汇票再背书转让他人,否则新的被背书人依然得不到付款人的承诺,会引起新的票据纠纷。

汇票被拒绝付款:

对于已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持票人不得再行背书转让,否则其后手依然无法获得付款,从而引起票据纠纷。

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持票人超过法定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不得再行背书转让,否则持票人对付款人和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持票人承担。

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背书人在作背书时,撰写了禁止新的背书的文句,如“不得转让”,即意味着对被背书人免除担保责任或者再作背书,如果该票据到此不再转让,那么其票据效力和权利与一般票据相同。

总结: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

出票人或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背书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