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原则: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可以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累犯不适用缓刑。
累犯不得假释。
累犯还可以限制减刑。
在决定从重的幅度时,法院应综合考虑后罪的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后罪与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时间的间隔、后罪与前罪的关系、后罪的犯罪原因等因素。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判处法定最高刑,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例如,法院在审理玉某盗窃案时,依法认定其构成累犯,并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体现了累犯从重处罚的原则。
综上所述,累犯的处罚原则是 从重处罚,同时不适用缓刑和假释,并可能受到其他限制。具体的刑罚应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