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车牌的申请要求如下:
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需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的,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需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
辨色力不能有红绿色盲。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达标的也可申请。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
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左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的,或者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办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培训报名的驾校需符合相关规定。
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年龄在65岁以下的,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牌照申领手续。
办理时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加装企业出具的《加装辅助装置合格证明》到规定地点对加装了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驾驶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以上是残疾人车牌申请的具体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