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或协议书上,即使已经盖了公章,通常还需要法人或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原因包括:
盖章可以代表公司或单位的意志,但签字能进一步确认签署行为是代表公司真实意愿的行为。
特别是涉及到财务交易或重要文件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增加了文件的安全性和法律效力。
由于公章可能被不当使用,签字可以作为一种额外的验证手段,减少被冒用或盗用的风险。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需要签字并盖章之后合同才生效,则必须遵守这一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合同成立的有效方式。
总结来说,签字是对盖章的补充,旨在进一步确保合同或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签署的真实意愿。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合同或协议中的具体约定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