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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意如何体现

借贷合意的体现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借款意愿:

双方都有明确的借款意愿,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出来。

借款内容:

双方对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条款有清晰的约定,并且这些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真实意思表示:

双方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书面形式:

最好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借条等文件,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款项交付:

实际的款项交付也是借贷合意的一个重要体现,可以通过转账记录、收据等方式证明。

交易习惯和惯例:

如果当地存在普遍认可的借贷交易习惯,且双方行为符合这些习惯,也可以作为判定合意的依据。

实际履行行为:

双方是否按照约定实际履行了借款和还款的行为,如出借人交付借款,借款人开始还款。

沟通记录:

借贷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如短信、聊天记录等,如果其中明确表达了借款的意思,也可以作为证据。

证人证言:

如果有证人在场见证了借贷过程,证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

借款合同:

书面的借款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明合意的文件,应包含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在判断借贷合意是否成立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双方在这些方面都达成了一致,且不存在违法或无效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认定存在民间借贷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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