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正副本的装订和封装步骤如下:
可以复印成副本,一般正副本各一份,若标书有要求则按标书要求准备。
副本封皮下面的第一页必须是印有副本的招标文件的首页。
在每一份标书正面封皮上盖上章。
按照招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进行装订,若招标文件没有体现装订方式,则可以选择打孔、胶装或拉杆夹。
建议使用拉杆夹,便于错误时可以及时进行修改。
正本一份单独一袋分装,副本分装另一袋,然后密封,粘上密封条并盖章。
密封条上的时间要注意,尽量一半在密封条上一半在密封袋上。
将正副本分别装入投标专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密封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至开标现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招标方不再受理。
标书编制完毕,应将正本和副本(两份)装入投标书袋内,在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加盖两枚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标书可派专人送达,亦可挂号邮寄(上海市不允许邮寄)。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标书正副本的装订和封装符合招标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