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津贴的发放时长主要取决于伤残等级以及具体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若病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总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
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或60%,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工伤津贴的发放时长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而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4个月,但总时长不超过24个月。
一至四级伤残的津贴领取至退休。
五至六级伤残的津贴根据具体情况按月支付,直至退休或满足其他退休条件。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相关工伤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发放时长和待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