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在司法程序中通过以下行为表现出的对社会的积极贡献:
包括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且这些揭发需要经查证属实。
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未被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且这些线索需要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犯罪分子通过某种行为阻止了他人的犯罪活动。
包括同案犯,犯罪分子通过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表现出对司法工作的配合。
犯罪分子具有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影响的良好表现。
这些立功行为可以是一般立功,也可以有重大立功。一般立功是指上述行为中的一种或几种,而重大立功则是指揭发或提供的线索、协助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影响或对社会有特别贡献。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法律上通常允许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甚至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立功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犯罪分子在司法程序中的具体表现,并且这些表现必须经查证属实,不能仅凭猜测或推测。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立功的认定应当严格把关,确保犯罪分子所表现出的立功行为真实、有效,并对社会有实际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