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修理通常属于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内的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国道、省道等公路的建设和维护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如果是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则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建设管理工作。
对于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则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负责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