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失踪人口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成年人失踪报案不需要等待24小时,而未成年人失踪则应立即报案,公安机关也应立即立案。
家属应提供失踪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近照、口音、个体特征及其数量、位置(如疤痕、痣、胎记等)、衣着情况以及日常生活用品(如牙刷、鞋袜)。
公安机关会调取失踪地点及周围的视频监控,检查失踪者的手机、QQ、微信等通讯信息,并在有目的地的情况下,派人或发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
将直系亲属的血样DNA录入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及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并在公安内网等范围发布失踪人员的协查通报。
家属可以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寻人启事,以扩大寻找范围。
警方会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及其社会关系,了解其近期有无异常情况。
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和追踪失踪人口的活动轨迹,警方可以进一步确定其可能的位置。
通过查询失踪人口的身份证使用记录,可以显示其最近的使用地点,有助于缩小搜索范围。
如果失踪人口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失踪人口。
家属可以通过媒体或网络求助,扩大寻找失踪人口的影响面。
这些步骤综合应用,有助于警方和家属共同努力,尽快找到失踪人口。